你好,我相亲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今年7月份订的婚,10万元的彩礼。在订婚后发现她怀孕了,在她母亲要求下我们将孩子打掉了。现在因为结婚房子钱的事决定分手。咨询一下分手了这个彩礼钱能不能追回,能追回多少?因为她打了胎,我想补偿她一些,这个有没有标准?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女友因感情破裂而选择分手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彩礼返还事宜。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如何处理。 如果您认为彩礼已经支付完毕,并且您没有义务再承担这部分费用,那么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彩礼。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彩礼是基于双方恋爱关系的承诺而支付的,或者是在婚前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支付的,这些都可能影响到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问题。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专家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