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有一个女儿,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我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在我名下的一部分留给我的女儿,现在房屋设计到拆迁补偿的问题,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我现在不在黄石本地,如果我想请律师代替我与我前夫交涉,需要什么办理什么样的手续?2:女儿的抚养权在我这边,当时离婚约定的分配是否与我有关?3:前夫听说要拆迁就加高了之前的隔热层,这个与我是否有关系?
2024-12-04 09:44如果您想在异地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协会,了解具体的委托程序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且可能还需要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 关于女儿的抚养权,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由一方享有。因此,无论协议如何约定,抚养权最终仍应根据法院判决来确定。 前夫的行为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如果您认为他行为不当,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记录与他的沟通记录,以证明其行为不符合协议约定。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