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辞职,若领导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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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工作,提前三十天通知辞职,并不以单位的“批准”为条件,当然,在此过程中,劳动者也有义务办理工作的交接手续。对于恶意拖延,拒不提供离职证明,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由于单位的拖延为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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