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全职妈妈,宝宝现在一岁零四个月,结婚五年,有了宝宝后和老公感情基本破裂。从宝宝出生一直都在妈妈爸爸家里生活,孩子的爸爸不愿过来居住,他没有固定工作,每月只能给我1000-1500的生活费,这些钱基本只够花销在宝宝身上,现在我对他很失望,没感情,想离婚,提过一次他不同意,我想问问律师,我现在想要孩子离婚有什么办法?他名下只有一套公房,我们结婚时他只是出了装修费用,家具家电全是我爸妈购买,现在如果离婚我可以要求些什么?他不同意协议离婚,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我能要求些什么条件?
2021-04-21 11:1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月工资的百分之2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