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我在佰仟金融借款10000元,然后分期还款每个月还七百多,还到2017年4月又向其借了10000.一起每个月还款到九月份!现在逾期,它要我还差不多四万块钱!这合理吗?符合国家标准吗?我中间都有还款了为什么不少反而多出来那么多?
2018-01-10 17:23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经还清的建议不要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