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的民间借贷案,还有三天开庭才电话通知我正常吗?
回答数:995
正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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