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学知道的情况下用同学的水壶烧水,刚把水壶拿出不久,领导就进来了,刚把水壶拿出来不久,准备往里倒水,领导就进来了,把水壶没收了,我们不知道有突击检查。(每间寝室都要查),请问如果那同学需要那水壶,是学校负责任?还是同学负责任?还是我负责任?还是我和这位同学一人一半的责任?学校也有明确规定,不能携带大功率电器
2017-10-18 08:05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