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三年前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有一儿子判给了老公由孩子爷爷奶奶抚养,去年我跟我老公结婚,老公想念孩子把孩子接过来跟我们一起生活了。这两天我刚刚知道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由老公自己承担,孩子母亲却有随时探望孩子的权利。这个判决现在影响到了我跟老公的生活,一方面我们经济紧张,孩子上小学花费供应困难,另一方面既然孩子母亲不出一分抚养费,却可以随时来看孩子,难免影响家庭感情。 所以我想问的是,既然孩子母亲探视孩子的权利,应该也有出抚养费的义务,我可以上诉我的要求吗
2017-11-30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