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在喝醉的状态与另外一人相互拉扯导致俩人动起手,双方都是轻微的擦伤,其中一人报了警了,双方录了口供后都不愿意私了,最后派出所把这俩人都进行五天的行政拘留,派出所这样处理是正确的吗?
2025-03-26 15:01在您提供的案例中,两个当事人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受伤程度较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案件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打架斗殴属于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行政拘留。根据您的描述,派出所对双方进行了五天的行政拘留。这一决定基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通常适用于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多次发生的案件。然而,在此情况下,由于两人只是轻微的擦伤,且并未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因此可能会被认为是过重的处罚。 口供记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收集证据时不得强迫或者误导。如果双方都录了口供但不愿意私了,那么警方应该谨慎对待这些口供,并确保所有参与的人士都了解其权利和义务,包括接受调查的权利和被告知事实真相的权利。 私了可能性。虽然警察最终决定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私了是不可能的。如果双方有意愿和平解决争端并达成谅解,那么私了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此时,双方需要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的暴力行为或刑事指控。 综上所述,派出所对两人实施的行政拘留可能是不恰当的,因为这种处罚对于这次轻微的肢体冲突来说过于严厉。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通过调解或者其他方式寻求和平解决方案,而不是采取如此极端的措施。同时,考虑到两人的情况,建议他们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评估自己的权益和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