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第39条第一款

2019-10-18 13: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019-10-18 13:43:4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895今日律师解答 43232

相关推荐
没有点充值QQ会员,但是扣钱了,怎么办 1回答
撞人后又开车走、记住号牌后报警、交警查到车通知才开车回交警处、属逃逸罪吗 1回答
网贷借了7万一年后还11万合法吗 1回答
取保候审后被检察院叫去问认罪还是不认罪我已经认罪了是不是就会回去坐牢 1回答
我在厂里上班两年了现在搬走到别的县城了厂里要不要给我赔偿 1回答
美嘛做任务安全合法吗 1回答
我出车祸了,老婆把我扔医院拿钱跑了我该怎么办 1回答
投资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1回答
请问一下这个房子是贷款的还没付完钱,儿子打官司打的走吗 1回答
橙天嘉禾投资合法吗?最近有个橙天嘉禾的APP在线电影投资,收益不错。但是今天我和朋友都被移出群了,App也打不开了,显示系统维护中?这是否是网络在线诈骗? 1回答
公司法人代表同一个人分公司倒闭总公司有没有义务承担民事诉讼案 1回答
取暖费和物业费可以一个月一个月交吗? 1回答
广州博扬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合法吗 1回答
合同到期公司让我签离职单,让我签新的公司劳动合同 1回答
离婚两年,女方可以向男方重新申诉要求赔付十年青春损失费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