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双方离婚四年后(双方皆单身),为了小孩上学,男方在学校附近出资购一房产(交了部分房款,签订购房合同,因卖方原因暂时无法办房产证),装修后同居(购房和装修全由男方出资,装修时女方付出劳动),请问,解除同居关系时,该房产女方有份吗?女方不搬走怎么办?谢谢
2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以下建议。 解除同居关系时,房产是否属于女方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在购房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并且房屋装修也是由男方出资完成的,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并共同装修了一套房产,而且装修工作是双方共同进行的,则该房产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双方能够证明房产归一方所有,否则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双方共有。 女方如果不搬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在此过程中,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