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外公外婆名下有一套房产,子女只有我母亲和我小姨。我母亲在我小学二年级时因病去世。我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外公于几年前去世,未立遗嘱。现在外婆和小姨告诉我,外公那一半房产由我(代位继承)、小姨和外婆三人均摊,但是现在要求我去公证处放弃自己的那一份,将全部房产过户到外婆名下。后期再拟定协议获取应得的份额。如果外婆在协议生效后的期间将房子过户给小姨,协议是否还具有效力?

2019-09-1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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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房产继承只能放弃,不能提前约定如何继承的。如您有需要,可以来电进行咨询。

2019-09-10 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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