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结婚后,置有一宅价值36万,后生育一女张A,后又收养一女张B。张某患病死亡,李某与大女儿张A一起生活。李某患病之时立下遗嘱,其房产由大女儿继承并把房产证交给张A。李某死亡后,小女儿张B主张按照法定继承自己也有权继承该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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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继承法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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