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2020
2020-12-04 18:21工伤期间,受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由受伤职工所在单位按月正常支付。法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等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按照职工做出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标准确定职工的伤残待遇标准,这里工资是指职工在受伤之前所收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没有,则按上一年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