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为被告,原告在我爷爷丧礼上被我方请来帮忙的人不小心用遗像框砸到颈部,开始时原告说不舒服,由那个砸伤他人带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未见明显不适,后几次说不舒服那个人又带他去医院做了检查,未发现伤势严重,和现说医疗花费与误工费达到24万余,1月5号原告起诉我方,我发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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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就应诉就可以,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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