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外地的,黑龙江的,我对象是唐山本地的,我们在我们老家黑龙江领的结婚证。我对象是二婚,跟我结婚了,她一直带着她前夫的孩子跟我生活。结婚几个月以后,我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造成股骨头受伤,手术以后一直在家里养着,在这期间,我对象给我生了一个女儿,在女儿一生日零俩月的时候,她扔下孩子,带着她前夫的孩子回了娘家,就要离婚。后来结婚证撕了,她就躲了起来,她离开了已经三年了,她扔下没断奶的孩子,还有那个时候我受伤,还需要照顾,可她就一走了之躲了起来,导致我妈妈无法工作,要照顾我,还有孩子,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做,如果我要起诉离婚,我可以要求她赔偿我吗,
2021-06-1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