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喝醉酒在酒场与朋友的朋友,因几句他骂人的话发生打架。对方当时挨了一刀并不严重,然后他报警了,我被抓去派出所他去了医院。后来他媳妇去了派出所说私聊这件事,要求我赔付2万元。医药费另算。当时我跟民警说管着他的误工费,医疗费,生活费等等。他媳妇说当时住院都花了7000多了。我当时就给了他一万医药费。她说不够让我打欠条,我就给打了一个欠条,欠他一万元,医药费在另算。打了欠条就放我就出来了。过来两天我买东西去他家看他。他就在家挺好了,但是一直办着住院他都不去住,过了10天左右出院了,最后我才知道住院一共花了4800.我想问一下我的这个欠条可以不还了吗?
2018-01-11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