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五年多了,公司规模大概一百人左右,这几年来公司一直没为员工缴纳保险,三年前公司提议过一次为员工缴纳保险,但是需要员工个人承担百分之七十,公司承担百分之三十,员工都没同意就没缴纳了,现在在公司不想做了,可以向劳动局或者法院起诉公司,让公司补偿缴纳这五年的保险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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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有义务为职员上保险,否则的话,职员可以起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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