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跟随朋友去6楼一宿舍处理问题,当时本人在门外等候,之后朋友单独去5楼一宿舍了解情况,因言语不合出手打斗,将对方打伤(伤势较轻)。此过程中本人毫不知情。在听到打斗声音之后本人下楼察看,看到打斗之后撤离现场。1、没有闯入他人宿舍2、没有言语攻击3、更没有出手打斗。如果走司法程序本人应负怎样的刑事责任?望解答,非常感谢
2025-07-05 09:2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打斗,并且没有闯入他人宿舍、言语攻击或出手打斗,那么您的行为可以被解释为自卫行为,因此不构成犯罪。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可能需要经过详细调查和证据证明才能确定。例如,您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您是出于正当防卫而采取行动的?此外,警方是否会调查并评估这些事件的性质? 请注意,即使您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卫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可能会被视为故意伤害他人。因此,建议您在任何此类事件后都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讨论,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