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班期间脚骨骨折,出院在家已休息两月,期间公司每月发放1500工资,我们是计件制,每月工资在八千到九千,实际发到手上是七千到八千元左右,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要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第二是在出院在家恢复期间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通知我去续签合同,这样会对以后公司赔偿有影响吗?第三我工伤期间,公司已经找人代替我的工作岗位,领导也已确认我不能再回到原来岗位工作,但是安排其他工作我有不满意,我应该怎么办?
2025-03-08 04:19一、关于您的第一项问题,如果公司在您上班期间发现您的身体状况,并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向您提供了医疗帮助和支持,同时您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了治疗并康复,那么公司的行为应该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司提供的补偿不足以覆盖您的实际损失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您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 二、关于您的第二项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在您的工伤期间自动终止了,那么对于将来的工作赔偿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提供适当的补偿。 三、关于您的第三项问题,如果公司让您暂时离开原来的岗位是因为您无法胜任该职位,这可能会影响您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与公司讨论新的工作安排来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公司拒绝为您提供任何支持或选择不采取行动,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公司。请记住,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