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2017年8月离婚,因为他有外遇,在外边同居,已经两年不回家,我觉得没有挽回希望,就协议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大的男孩11岁,小的女孩6岁,还有婆婆一直是我在照顾,离婚协议商定他每月给2000元抚养费,两个孩子的教育费,辅导班费,共有财产一套房子归我,一辆车归他,现在他起诉法院说要么孩子他养,要么只出2000元,别的费用不出,我还想按照离婚协议来执行,怎么办?
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可剥夺的。因此,即使你和前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但作为母亲,你应该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此外,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你们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房产价值较高,可能需要通过拍卖等方式进行分割。至于车辆,通常情况下,车辆的所有权会随车辆买卖而转移至购买方手中。如果你认为该车辆对你来说很重要,可以考虑保留所有权,或者寻求其他方式解决车辆归属问题。 对于教育费和辅导班费等支出,你可以向对方索要票据并计算实际花费,然后请求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也可以与对方协商是否可以分期支付这些费用,以减轻经济压力。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双方的诉求,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法院介入帮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