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近7年,期间丈夫曾数次提出离婚因家庭矛盾,现共育有一男孩4岁,男方再次提出离婚并已初步拟定离婚协议书。双方同单位收入基本相同,但现女方仍有每月4000左右房贷(公积金每年20000左右,偿还方式为本金递减剩余20年),男方无房贷。男方曾提出离婚条件为因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购买房产因而女方不参与现有所有房产分配,女方本人名下车辆一辆归女方所有,4男孩岁男孩归女方,男方因有债务压力故不承担男孩抚养费。因男方家为独子独孙,且家庭情况优于女方,4岁男孩自幼由女方家全程抚养且现小孩不喜与其父相处,但因为独孙恐男方家会争夺孩子抚养权,故请教律师女方要求孩子抚养权胜算大否?
2024-10-05 05: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探望权和抚养权等。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归于与孩子生活时间最长的一方,即女方。 其次,关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房产,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但如果夫妻一方未出资或出资较少,则另一方可以主张其对该部分房产的份额。 最后,关于抚养费的问题,由于男方有债务压力,可能会导致他无力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倾向于支持女方的要求,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规划,并寻求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