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在一家咖啡店当服务员被老板无故辞退了刚工作两个月劳动合同也没跟我签 辞退我后工资也才发了一个月的剩下的到下个月在发放 其中包含了一个国庆假期听她的意思是国庆期间没有任何贴补 我想询问的是我是否有权向劳动局举报并要求她补贴我的损失?
2020-11-10 11:19《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