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入职时公司给我说的薪资待遇和实发工资不符,公司给的理由是已经口头通知了新规定,即使是口头通知了,但是当时通知的是第二个月开始实行,本月工资就已经开始实行了,请问这个怎么去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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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公司恶意给您降薪,是违法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诉讼至法院判决,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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