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苦命的女人,与一个有过神精病的人再次组合成家,我有两个女儿,他孩女方带走2003年结婚,他这人特懒,所有家务都我一个人独包,到2006年我的宝贝儿子出生,既是这样他也设有一点改变,照旧,儿子四多时,为了给孩子有一个好点的教育,决定从村里搬到市里,2oO9年上学前班租房住,第二年他弟弟给了一套楼房,这下他就大不如从前了,吃,喝,嫖赌样样全,经常无事生非,回家来经常恶言伤人,贬低我,实在天法忍受,所以要与他离婚,可又有孩子村里的房子因为他弟弟要厂子规划也要走了,现在住的房子又没有产权证,要离婚我也不知道该怎办,唯一有一点,孩子是不能跟他,怕把孩在他手上毁了,请律师指点指点,就该怎办?
2025-03-08 04:03首先,您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想要离婚,但又不想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归于母亲的照顾之下。 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您的丈夫有房产或其他财产,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程序来获得这些财产。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赡养费用和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