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当兵8年,退伍安置时,单位下发红头文件说,以后再进单位,不再按照事业编制核发工资了,不管是开事业手续的还是企业手续的一律按企业工资执行。因此我的手续就开成企业了。和我同时安置的另外两个退伍兵都是当了两年兵,还是单位的职工子弟,对单位的情况很了解,他们是按事业手续开的。进单位后,单位按企业工资执行了五年,对我们三个一视同仁。可是换了领导后,把他们开事业手续的,该成事业核发工资了,就把我一人按企业发工资。我找领导反应,要求也把我改成事业,领导说单位以前给他们弄错了,对我没弄错。感觉单位欺骗了我,单位是不是有错在先,我该怎么办?
2017-12-07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