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录音遗嘱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生效吗?
2017-12-19 15:45《继承法》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中见证人的真伪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与遗产的处理息息相关,因此,见证人必须能够客观公正地证明录音遗嘱的真实性为此,《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录音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人或者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但不满16周岁的人,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中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