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银行贷款,一方不需要任何家庭财产,那么银行贷款她还需要还吗
14天前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银行贷款,并且该贷款是用于购买或装修房屋等共同生活的目的,即使其中一方不再需要家庭财产,另一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偿还贷款。这主要是因为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共同生活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偿还的债务应由双方按比例负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不再参与家庭财务决策,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一方无法支付贷款,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帮助或者寻找其他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