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下法律问题。我与前妻2005离婚,当时儿子四岁,法院把孩子判给我,我没有提出抚养费。今年孩子高考结束,马上就上大学了,我失业半年,现在没有经济收入。和前妻提出让她出一部分学费,可她拒绝出钱。从情理来说我觉得让她每月出点钱给孩子不过分。可我现在没办法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前妻吗?
2024-12-03 06:37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也有探望权。如果您的前妻不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以免因处理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