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别人借了6000块钱,因资金周转问题没有按时还,后来找了一个都认识的人担保宽限几天,结果还是未能还清,对方把朋友的车押走了。没有借条,有录音。现在对方要求还钱取车,请问对方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我是不是必须得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2025-07-20 10:43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存在,且借款金额为6000元。但是,由于您未提供借款的书面证据(如借据或收据),可能无法证明该笔借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面临一定的挑战。 其次,关于车辆抵押的问题,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确实无力偿还欠款,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说明情况并尝试达成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出自己无法承担债务的理由,并争取获得更多的时间来筹措资金。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降低利息或其他条件以减轻压力。 总之,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尽量避免情绪化反应,理性分析双方权利义务,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情况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