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对象是农村的 办酒席了 没领证 有个孩子 三个月了 请问我俩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话 孩子归谁??
2025-03-10 12: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与您的对象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您已经怀孕三个月,那么孩子应当由您作为母亲抚养。然而,具体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双方的具体情况、孩子的成长环境等。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直接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