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甲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12月1日。租的门市。后发现停电停水欠水电费1275元,因为我们是做餐饮,所以就打电话问甲方。甲方说是之前租户欠的水电费,叫我们自己先行垫付。后面在把钱补给我们。于是我把之前的水电费交了,并留下缴费发票。现在甲方以找不到之前租户为由,不予支付以前的水电费用
2017-11-15 09:27可要求甲方支付的垫付的费用,但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