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个事,我跟前妻离婚三年,当初是该给她拿九万,只给了四万,还有五万没给,说好今年给的,在离时她只给孩子留了一万,我供完三年大学,昨天她又起诉我,法院也给我发信息,我在外面,我现在确实还没钱,工资又不高,还要还银行贷款,兄弟姐妹也正困难,我的房产证现在都还抵在银行,想把房子卖了给她钱,房产证也拿不出来,再说,卖房子也不是一下就能卖掉的,就目前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该不该去法院,去了又怎么办?,不去又怎么办?,我有什么后果?我是认账的,不是有不拿,只是说再缓一下,
2025-03-09 08:20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最佳策略。 如果您决定前往法院,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离婚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证明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的证据,例如收据、转账记录等;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等。 在法庭上,您可以详细阐述自己的立场和理由,包括为什么未能及时支付款项以及现在的经济状况。同时,也可以提出请求推迟付款的时间,以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处理家庭事务。 如果无法解决分歧并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考虑其他解决方案,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无论如何,都应该避免采取极端措施,比如出售房产,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法律纠纷和财产损失。 最后,请记住,任何法律问题都需要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结果,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