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生活费是按什么标准

2019-11-17 16:3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首先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标准: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2019-11-17 16:33: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465今日律师解答 48930

相关推荐
我是男方,我跟女方分居两年,女方上诉离婚,我们有两个女儿,大的10岁,小的7岁,女方想要大女儿的抚养权,我想要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女方出抚养费,我们分居的这两年女方对两女儿不闻不问没拿一分钱抚养费,连电话也没有打过给女儿,我该如何争取两孩子的抚养权 1回答
轻微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1回答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关于孩子抚养费,可以推迟吗 1回答
邮寄答辩状时诉讼状用一起邮吗?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用一起邮过去吗? 1回答
工地上要工资跳楼会被拘留吗? 1回答
买了房子,付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开发商目前没有预售证,现在开发商资金紧张,约定是2020年年底交房,这种要是起诉需要怎么办,胜算大吗,诉求就是返还购房款 1回答
监外执行押金怎么退回 1回答
被骗了,但是钱给他,东西给我了,而且东西不值我给的钱,现在人也找不到,可以怎么做 1回答
商家买1500元的货送2000元的其他货物合法吗 1回答
用人单位3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工资翻倍吗 1回答
打麻将用银行练功券算违法吗 1回答
我想离婚,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 1回答
起诉儿子,儿媳妇不管孩子 1回答
律师录音转文本多少钱 1回答
男方有家庭女方单身在一起男方犯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