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再婚男士,现在妻子带有一名女孩已经9周岁了,我再婚时和前妻育一名男孩。我和现任妻子生活了8年。在这8年里我的儿子一直跟着我的父母生活。对方带来的女孩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现在妻子要和我离婚,我们这几年的积蓄都在现在妻子手中。她说手里就还有五万元实际应该比这些多但对方就说手里只有这些了,想分给我两万协议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儿子这几年一直跟随我的父母生活,老人岁数大了农村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离婚时我的现任妻子有没有责任补偿我儿子这几年来的抚养费。我是想咨询儿子这几年由老人扶养,我们的积蓄都在妻子手中,她是否有义务对孩子这几年的费用支出给予补偿
2024-10-20 07:1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常取决于双方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的结果。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儿子多年来一直由您的父母照顾,并且在此期间,您的妻子并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因此,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这段时间内您儿子的生活费用。 然而,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沟通,明确自己的诉求,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不必要的争端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