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再婚后又和前妻住一起犯法吗?邻居一男和前妻在二胎开放之前生了二胎女儿,怕计生罚款与前妻离婚,后又与一外地女子登记结婚,但是现在还和前妻,前妻孩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住一起,而且我们这里中拆迁,明眼人都知道他们是假离婚,这样的情况犯法吗?可以举报他吗?
2025-07-22 18:25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分析。 首先,您提到的一名男子再婚后又和前妻住在一起的情况,并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如果两人自愿协议离婚,则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其次,邻居一男和他的前妻生了一个二胎女儿,而他担心计划生育罚款,于是与前妻离婚,然后又与一名外地女子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中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探视权。如果前妻同意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到这位外地女子手中,那么她就不再需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最后,关于您提及的拆迁问题,如果拆迁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且该男子与前妻已离婚,则该男子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如果拆迁补偿款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则该男子无权要求分得拆迁补偿款。 综上所述,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违法也不违规。如果您认为该男子的行为有不当之处,您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但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与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