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我是被冤枉的,公安局认为我是同谋,我取保候审出来,把我转移到了检查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补充侦查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二次了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不给予起诉条件,叫我去办下不起诉手续,这个案子还没结有个被关押的还没开庭,人民检察院给了我一个不起诉文书,叫我签字后 之前公安局拿的手机跟银行卡为什么还不能给我?说是要作为证据的,为什么都不起诉了还不能给东西呢
2024-09-28 07:17您目前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刑事诉讼程序、法律程序以及相关权利保障。针对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辩护律师。首先,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的问题,寻求一名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的帮助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在必要时代表您出庭。 了解法律规定。仔细研究与您的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更好地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收集相关文件。如果您有与本案有关的任何文件(如逮捕令、讯问笔录等),请务必妥善保管并提供给律师或检察官。 了解申诉途径。如果对不予起诉决定不服,您可以考虑提出申诉。这通常需要通过正式渠道进行,比如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上诉。 遵守相关规定。在整个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司法机关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法庭审理、提供必要的证人或物证等。 保持冷静和理智。面对复杂情况,保持冷静和理智非常重要。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案件进展或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持续关注进程。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及时与律师沟通,以便做出适当的决策。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