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三子一女,父母死后留下两间房屋,一间房屋没有房产证明,一间房屋三子各有一证,写明共同所有,还有父亲留下的事业单位继承权。在没有通过任何司法处理下,二子强行霸占了没有房产证件的房屋,三子继承了事业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子现在只持有那份有房产证的一部分。现在二子,三子又想分配这一房产,长子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需要解决。首先,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某项财产由特定人继承,则该人的继承份额不受其他继承人份额的影响。 其次,在本案中,您提到二子和三子都声称对那间没有房产证明的房子享有所有权,并且三子还继承了单位的遗产。这可能涉及到产权登记和继承权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房地产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最后,对于二子和三子想要分配房产的诉求,应遵循公正原则,公平地分配财产。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耐心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总之,针对您所描述的问题,建议尽快与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