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生活了十六年,当时我带着儿子,两岁多,他前妻去世留下一个女儿,当时十一岁,于20OO年我们生活在一起,当时沒领结婚证,在6年前才领的证,前三年他把他的房产权赠送了一半给我,在15年生了共同的女儿,他的女儿也在15年嫁人,如果我现在起诉离婚,我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2024-11-24 03:3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则该房产应归其个人所有;如果该房产为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并且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按比例分割。此外,如果您与丈夫有其他共同财产,如存款、股票等,这些财产也应当被纳入分割范围。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同时,考虑到您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而对方有一个女儿,法院可能会考虑让双方共同抚养孩子。 最后,由于您现在已怀孕并准备分娩,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妊娠保健,确保孕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