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下半年的四五月份中在百度钱包申请了一笔钱。当时用了五百多,因过后没多久电话丢失在换电话后忘记了这笔钱的是从而导致未及时还款。此事半年多后换了手机号码。现在百度钱包电话联系我说因为我逾期五百多天让我一次偿还一千三百多元钱。我认为不合理。因为在我没换号码期间没有过一次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我欠款的通知。而现在却说让我多还一倍多多钱我不予同意。我认为我忘记没及时还款是有原因。但正常是不是应该在我几个月的时间就因该联系到我呢。说给我打过电话发过短信可我确定一次都没收到过。正常一次两次我收不到或者没看到忘了是我的原因怎么可能每次都收不到接不到这说不过去吧。我想问怎么办
2017-11-25 20:45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