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房贷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房贷9不是首付人去缴纳 是他父母 有银行回执单 离婚的时候对方能分到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吗
2025-03-25 13: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通过贷款方式取得的(即所谓的“按揭贷款”),那么贷款金额也应被视作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房贷并非全款支付,而是由您的配偶(或者其父母)承担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房贷部分可能不会被认为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为这并不是按照传统意义上的共同购买行为进行的,而且没有证据表明房贷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存在的。 因此,除非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贷部分属于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经过任何家庭成员同意,否则离婚时可能无法将这部分房贷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来确定。 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