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别人有个借钱案子,我当时是把房子做抵押给他的,总计18万,结果我在12年被判刑了,他没能把我房子卖掉,等我回来了,他在法院起诉我了,后经条解,我连本带利要给他25万,我也没钱给他,他帮我卖房子,房子卖了33万他告诉我是30万,手付20万让他拿走了,完事他又把我房子查封了,导致我过不了户,就在去年春节前他同意解封了,我过户给别人,剩款13万就放到房管局监管,他把我的卡拿走了,还有密码,等钱到账了,我把卡挂失了,把钱取出来了,没给他,钱我还别人了,对了他在查封我房子的时候申请执行了,把我拉进嘿明单了,这种情况执行局说我拒不执说叫公安局通缉我,请问我能被通缉,和判刑吗。谢谢!!
1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12年被判刑并支付了债务。之后,您帮助他人出售房产,并且在收到剩余款项时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对方。然而,对方未能及时归还剩余的款项,导致房产被查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没有偿还剩余款项或不履行其他义务,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关于是否会被通缉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以及您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公安机关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此外,如果您已经将剩余款项归还给了债权人或者找到了新的还款计划,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 最后,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