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离婚块二年了,孩子的抚养费他爸爸到现在也没给,离婚协议上有每个月付2000元,到孩子18岁。现在孩子爸爸在广州做生意还不错,一年下来也有赚70-80万,我不知该怎么办,他在广州,我在河南,请求法律援助,谢谢。
2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另一方应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子女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可按其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支付。如果对方经济条件较好,并有能力按照上述比例支付子女抚养费,而您又坚持要求对方承担更多的抚养费,则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更多的抚养费。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协商或调解等。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