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与今年七月份和我现在所在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就在昨天2019年11月9日,我接到公司人事电话,说我被辞退了,要求我在2019年11月11日周一交接完工作办理离职手续,并说补偿2000元,这种情况有没有侵犯我的权益!

2019-11-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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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诉讼至法院判决

2019-11-10 17: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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