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5年我借给朋友3900元,未约定还款日期,现催要未果,准备起诉到法院,请问我能要回多少钱啊?谢谢
1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详细提供借款的详情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该笔借款发生在双方书面协议中,并且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或者借款金额,可能会影响您胜诉的可能性。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长期未偿还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进行诉讼前,建议您仔细分析自己的权益,考虑是否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