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期承包一户人家土地,己有二十年,其间出包人戶口迁出农村,土地由我一直耕种,家中现三人无地,我继续耕种,是否合理合法?
回答数:568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所有,且在承包期间内不得随意转让。因此,您长期承包的土地应当归您所有,并且该土地的使用权也应由您享有。如果您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请与出包人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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