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2011年,我二哥下岗,承包了乡上的一些土地,但这几年都是我大哥投资经营,扩大耕地种植植物,现在有一些地被政府征用,这个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另外这个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是不是谁使用谁收益,归我大哥所有?
2024-07-26 13:24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是土地承包户或土地所有人。在您哥哥承包的土地上,如果存在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合法权利凭证,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您哥哥。 至于补偿款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当地政府征收土地的原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因公共利益(如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而进行的土地征收,通常会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款属于土地所有权人的财产,并且由其享有和支配。 如果您对具体的补偿标准有疑问,建议向当地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的法律机构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信息。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此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