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留有遗嘱其名下在北京一套房产由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儿子有单注居住权,等儿子有独立自住房后可买卖出租产生的利益由2个孩子各50%分配,或等拆迁,拆迁款2人平分,经公证处公证2个子女认可。现在女儿要求过户变更房屋所有人,请问变更房屋所有人后我儿子还继续有房屋的单独居住权吗?女儿要求儿子向她支付50%房租,或将房屋出租,卖掉分钱,是否合法
回答数:312
您好,不顺位继承的,可以继承一半的产权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72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49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