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对别人的档口时,押金票因为当时他不能更名换成我的名字,所以押金收据暂时由他保存,等到他把押金收据更名过户给我后,我再支付给他押金。并且我们约定在押金收据未完成更名过户之前,押金收据不作为,这个档口的属权凭证。现在档口有拆迁的可能性,但还没有最后确定,现在押金票仍然不能更名,但是可以退押金,以后把档口交上去。我因为刚兑一个月,兑费还没挣回几个钱,所以我不想退押金,想保留档口,他现在就想把这个押金给退走,使我不得不交出档口,我不知道,我当时和他签的这个合同,这个约定他有权利拿着押金票,越过我直接去领押金吗?我就得无偿的倒出档口吗?
2021-01-15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