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妹,茂名电白人。2018年4月经过家里认识一男的。他们5月同居,大概在拍拖1个月多这样,她口头向男方借钱2万,后面需要钱又向男方借5万。 男的是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姐账号的。借钱没有写借条 拍拖不到一年,后面姐妹工作调动去了其他地区。姐妹因为身体情况子宫有腺肌症,可能会怀孕不了。男的主打提出分手的。 当时我姐妹没钱还他。2019中间一年时间不联系,我姐妹也不想接他电话。 这个男在2020年11月去女方家里闹,要么我姐妹嫁给他,要么继续闹。我姐妹在11月在微信还他1000块。 然后在11月还钱的记录,提供了资料给法院。立案,控告她。 提供资料有我姐妹和他的合照,银行转账记录。
2021-01-25 19:10